集团宣传片
Establish Industry Benchmark and Create Global Brand
树行业标杆 创全球品牌
2021
02-20
2021年2月18日是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合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松保带领班子成员,把新春的问候和关怀送到工作在一线的滨湖要素大市场的人力资源集聚区人力资源机构的工作人员心中。吴部长等领导一行走进远创人力资源集团的集聚区办公室,与集团总经理董涛进行了亲切交谈,并询问了集团2020年的业务开展、营业收入、税收等情况,在了解到各项工作都开展的十分顺利的情况下,勉励集团要再接再厉,努力发挥自身优势,为合肥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感谢集团过去对就业创业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对人社部门工作的支持,同时送上了新春祝福。吴部长等领导一行不辞辛苦莅临远创人力资源集团,关心、指导集团的工作,新的一年里集团将继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一步一个脚印,再创佳绩!企业运营中心供稿
2021
02-07
2月5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魏培携明光路街道办事人员一行莅临远创人力资源集团针对企业经营发展情况进行现场工作调研和指导。会上,集团总裁杨先云做了简明汇报,魏局长提出要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发展的作用、形势和机遇,再创民营经济发展新辉煌。集团将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和担当意识,及时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为瑶海区的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智库发展中心
2021
01-25
时光如梭,一年的工作转瞬已成为历史,2020已经过去,2021迎面而来。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和挑战。2021年1月22日下午,远创人力资源集团2020年度表彰大会在集团总部培训一室顺利召开,为响应政府疫情防控号召,集团分支机构及省级公司小伙伴首次缺席。集团总裁杨先云、总经理董涛、监事查莉花出席会议,会议由集团总裁助理唐燕岚主持。大会上,集团总裁杨先云在致辞中总结了集团2020年度的工作和成绩,表示过去的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感谢政府对企业的支持,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远创的小伙伴们用众志成城和坚忍不拔的精神和毅力确保了集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全力以赴的态度完成集团全年的任务和目标,并进一步明确了集团的发展战略,为2021年工作指明方向,最后为全体小伙伴送上祝福。鼓励先进,表彰优秀人才是集团生存和发展之本,本次大会上对获得2020年度优秀团队及杰出个人进行表彰和颁奖。远创的每一步成长,都离不开你们的辛苦付出,这一刻,让我们共同见证。实干拼出硕果,付出终有收获。2021协同年,远创人将永葆初心、牢记使命、携手并肩,为实现2021年度的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聚力远创,协同未来!2021年,远创人众志成城共商未来发展;2021年,远创人同心协力齐绘美好明天。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扬帆起航,再创辉煌!网络运营中心供稿
2021
01-25
近日,远创人力资源集团妇联组织荣获2020年瑶海区“四新”领域示范妇联组织荣誉称号。集团将始终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原则,紧贴女职工需求,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各项妇联工作,有效激发女职工的工作热情,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丰富女职工的文化生活,鼓励女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不断提高女职工的各项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公司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智库发展中心供稿
2021
02-07
为不断丰富党支部主题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提升党员们的政治理论和道德文化素养,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2月5日下午,远创人力资源集团党支部在集团6楼党建活动室开展“学习读书会”主题活动。“书香致远 读立芳华”心灵鸡汤,字字句句暖人心;自控力,种种情感管控高效;沟通技巧,层层剖析固桥梁;高目标,轰轰烈烈展斗志;此次读书会学习氛围轻松愉悦,大家都积极分享了读书心得,并表示在日后的生活与工作中,践行读书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让陶冶情操、纯洁心灵为最终归属,同时党员要起到带头作用,带动身边的小伙伴一起在读书中提升思想境界,不断充实生活,让阅读成为习惯,享受读书的快乐,更好的完善自我,在本职岗位上散发更多的热量。党支部供稿
2021
01-26
近日,中共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荣获2020年度区级“双强六好”非公企业党组织称号。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这样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年份里,集团党支部获此殊荣,是对我们党组织的充分肯定,同时也让远创人力资源集团的每一位党员,每一位向党支部靠拢的同志有了更大的动力。今后,远创人力资源集团党支部会以更严格的标准规范组织支部活动,创新工作思路,夯实支部党建基础,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党支部供稿
2021
01-21
为进一步发挥瑶海区老党员资源优势,带动青年党员传承“永久牌”老党员志愿者精神,激发青老党员两个群体在“产业立区、科技兴区、更新靓区、文化强区、效能活区”的发展路径中创新创造,2021年1月20日上午,由瑶海区委组织部、瑶海区委宣传部共同举办的瑶海区“薪火永相传”工程启动仪式在合肥东部新中心规划展示馆隆重举行。远创人力资源集团党支部党员徐晖,代表青年党员在结对仪式上与“薪火永相传”工程结对师傅张雪凤——填海巷社区“以孝治家”志愿者队伍负责人互赠礼物,并发表个人感悟。“薪火永相传”工程通过挖掘培育青老典型、牵红线结对子、建渠道搭平台、赋能量强引领、促转化聚合力等方式方法,传承老党员的优良作风和宝贵精神,给青年成长成才赋能,培养一批党性过硬、能力过硬、责任过硬的青年党员,实现青老党员相接、薪火相传。人力资源外包中心
2021
01-13
2021年1月12日上午,远创人力资源集团党支部在集团6楼党建活动室开展“疫情防控,党员先行”主题活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唐燕岚主持。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关于从严落实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合防〔2021〕1号》文件后,唐书记表示,疫情防控,党员需做到“三个带头”:带头学文件、带头干工作、带头履职责。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党员同志要齐心协力、坚守岗位,把思想绷得更紧,把劲头鼓得更足、把工作抓得更实。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带头做、当先锋、作表率,用责任诠释初心和使命,以实际行动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供稿
2021
03-01
云南远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市场销售专员岗位职责:1、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及推广,搜集新客户的资料并进行沟通,独立完成客户的拜访及产品销售;2、开拓新市场,发展新客户,增加产品销售范围;3、负责销售区域内销售活动的策划和执行,完成销售任务;岗位要求:1、年龄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人力资源行业拓客经验,人力资源专业优先;2、普通话流利,反应敏捷、表达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交际技巧,具有亲和力;3、注重效率,能适应高强度、快节奏的工作环境,有激情,有强烈的团队协作意识;4、Office办公软件运用熟练5、具备较强的市场开拓、客户沟通能力,较强的沟通技巧和团队管理能力;6、具有人力资源行业资源背景和一定的客户资源,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分析判断能力;福利待遇:5000-10000/月。双休,过节费,提成,奖金,五险一金,工作满一年享有全国一折优惠机票,不限次数。咨询电话:王经理13648838717 (微信同号)云南远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聘网络营销专员岗位职责:1、负责撰写网站软文,微信公众号,企业淘宝的运营。2、负责网络媒体、百度知道、社区、视频及其他新兴网络推广媒介的推广工作。3、负责SEO优化排名,网站SEO网站的各种流量推广方案的执行与跟踪。4、建立、拓展和维护网络推广渠道,快速而有效的完成领导下发的推广任务。5、负责公司广告、图片、动画、海报、logo。6、Photoshop、CorelDRAW、熟悉运用。岗位要求:1、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过百度seo、淘宝运营、微信、微博经验优先;2、热爱电商事业,工作细心,认真。3、网络营销规则,思维活跃,有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4、要求:22-30岁,大专以上学历福利待遇:4500-6500/月。双休,过节费,提成,奖金,五险一金,工作满一年享有全国一折优惠机票,不限次数。咨询电话:王经理13648838717 (微信同号)
2021
02-05
宁夏远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现将2021年春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2月6日至18日放假调休,共13天。2月19日(星期五)正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体员工平安度过节日假期。总经理寄语 值此2021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宁夏远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携全体员工提前给大家拜个早年,祝愿大家牛年大吉、诸事顺利,阖家安康! 辛苦2020,努力2021!宁夏远创人力由衷地希望在2021年与您一起越走越好!以最坚定的信念、最诚挚的态度、最强劲的发展速度与广大合作伙伴共同发展,共赢幸福!携手共创事业的辉煌! 宁夏远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创业至今历经的所有,都有您的见证,您见证着宁夏远创人力的成长、进步与发展。如今宁夏远创人力已经逐渐发展为集劳务派遣、外包、人事代理、培训及体检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以无可争议的经营实力和品牌价值,稳居人力资源优秀企业之列。 饮水思源,宁夏远创人力所取得的每一点进步和成绩,都离不开您的支持与鼓励!感谢您对宁夏远创人力的认同与支持!2021年宁夏远创人力将不断开拓进取,凭借优质的产品、培养更优秀的团队,一如既往的为广大客户朋友提供更为广阔的合作空间!疫情防控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春节期间,更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阶段的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仍然要坚持下去,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注重个人卫生。只要形成防控合力,就能继续取得疫情防控的良好成效。
2021
01-27
2020
12-29
2020
06-11
炎炎夏日送清凉,滴滴关爱暖人心。2020年6月11日,远创人力资源集团牵手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街道开展"关爱环卫工 夏季送清凉"活动,以实际行动传播正能量,引导社会尊重环卫工作、关爱环卫工人。 活动中,远创人力资源集团的小伙伴们将精心准备的防暑降温物品送给最可爱的城市美容师,希望他们在坚守岗位的同时要注意防暑降温和适当休息。 近年来,远创人力资源集团一直积极开展各类公益帮扶活动,尽企业所能回馈社会。此次爱心活动,旨在致敬这些在炎热天气下辛勤工作在第一线的劳动者们,让他们实实在在的体会到社会的关怀和温暖,用自己的一份爱心表达对他们不畏高温、坚守岗位的敬意,城市的干净整洁,离不开环卫工人的默默付出、无私奉献,感谢他们辛劳的付出。 在此,远创人力资源集团也呼吁大家不要随地乱扔垃圾、杂物,尊重环卫工人们的劳动成果,共同爱护我们的城市环境!用实际行动给环卫工人一份关爱,为建设文明城市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智库发展中心供稿
2020
05-14
5月14日上午,远创人力资源集团党支部、联合工会、团支部、妇联及热心公益的小伙伴们,前往合肥市献血站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在献血站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所有献血人员认真填写登记表、测量血压、抽血化验,检测合格后开始献血。 捐献工作结束后大家都纷纷表示,通过无偿捐献自己的血液可以帮助那些急需救治的病人,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善举。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用这种献血的方式为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此次无偿献血活动仅仅是远创人力资源集团积极践行社会公益、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缩影,未来,集团将持续把履行社会责任融入到公司发展过程中,以真情奉献社会,以热忱回报祖国,号召小伙伴们发扬勇于奉献、乐于助人的精神,传递正能量。 每一位无偿献热血、传递正能量的小伙伴们都在用爱心为生命接力。感谢你们的无私,致敬这群最可爱的人! 行政中心供稿
2020
02-07
当前,正值全民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关键时期,全国各地医疗防护物资出现了严重紧缺。 2月6日下午,远创人力资源集团向合肥市瑶海区政府捐赠了疫情防控物资。瑶海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术云,瑶海区财政局局长王峰,瑶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周文胜,瑶海区人社局局长张建宁及远创人力资源集团总经理董涛出席了捐赠仪式。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来势汹汹,防护物资处于极度紧缺的关键时刻,远创人力资源集团积极筹备了一万个医用口罩捐赠于瑶海区政府,区委常委、区常务副区长杨术云表示,“这批捐赠物资真是‘雪中送炭’!连日来,全区干部、党员走在疫情前线,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的工作中,需要大量口罩,可以说是一解燃眉之急。区政府将对这批口罩进行统一调拨,全部发放给一线工作人员和急需人群,确保一线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远创人力资源集团多年来一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在全民防控疫情的关键时刻,也正是企业担当、发挥社会责任的紧要关头,我们希望能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一份力量,同时也希望有更多的社会力量汇聚起来,共同攻坚克难,携手打好这场防疫攻坚仗。 省级运营中心供稿
2020
01-20
2020年1月20日上午,远创人力资源集团工会代表前往九狮桥社居委参加了“笔走龙蛇添年味,翰墨飘香暖民心”写春联实创公益活动。 现场,书法王晓宝老师,挥毫拨墨,给社区独居老人送上新春最美好的祝福。为即将来临的新春佳节增添了浓浓的文化味,营造出喜庆温馨的节日气氛。 “迎新春 送祝福”活动不仅体现了传统文化的魅力所在,更是文化惠民的同时体现。 未来,集团工会将继续坚守以企业社会责任为核心的公益实践理念,让爱心更有力量,将公益理念传承下去,真正做到取之于社会,回馈于社会。 行政中心供稿
2020
07-06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肥西县建设工程检测中心委托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序号 招聘 单位 岗位 名称 岗位 代码 岗位招聘人数 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 专业 学历 年龄 备注 1 肥西县建设工程监测中心 工作人员 20070601 4 不限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 30周岁及以下 建筑类专业可适当放宽至32周岁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已毕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生不得报考)。 7.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8.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远创人才网(www.18jobs.com)。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20年7月9日9:00至2020年7月13日16:00,逾期不予办理。 考生登录远创人才网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报名考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7月14日16:00前登录远创人才网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及时通过网站线上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网上缴费截止到2020年7月15日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生于2020年7月16日0:00至2020年7月17日24:00直接从远创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计算机基础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占合成成绩60%。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健康承诺书(手写签名,签名打印无效,见附件)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的或未到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予以公告,请考生认真阅读并遵守执行: (1)申领安徽健康码 考生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申领后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最迟于考试前一天与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人事考试部联系报备(电话:0551-67102637),考试当天在考点门口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等材料,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经核验后安排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2)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 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3)考生入场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四项”检查:口罩(正确佩戴)、体温(低于37.3℃)、安康码(绿色)、相关证件原件(准考证、身份证、健康承诺书)。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为减少人员交叉接触,降低传染风险,请各位考生考前几日清淡饮食,避免引起肠道不适。考试当天控制饮水量,考生进入考场后交卷离场前非特殊情况下,不得离开考场,否则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及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佩戴口罩,按要求主动配合测量体温。 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远创人才网上公布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测试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不符,则取消面试资格),并在远创人才网(www.18jobs.com)公布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的人员,需在远创人才网上通知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2张1寸白底彩照、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 在办理资格复审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占合成成绩40%,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若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其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书所公布的为准。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后成绩,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在远创人才网(www.18jobs.com)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对初选人员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体检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程序和标准执行。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成绩并列,按前述确定初选人员的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如拟聘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合成总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按前述确定初选人员的办法执行)。 (五)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远创人才网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委托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派遣到相关单位工作。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管理与待遇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委托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予以办理解聘手续。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2、招聘人员薪酬依据岗位职责和相关条件核定,试用期工资标准为3200元/月;转正后工资标准为每月4000元,其中基本工资2500元,绩效工资1500元。社会保险按照省、市、县下发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文件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 (二)建立考生备选库。此次招考,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前述确定初选人员的办法进行补录(补录有效期为自录用时间一年内,逾期不再补录)。 (三)咨询电话: 0551-67102637(远创人才网) (四)上述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公司发布的信息为准,请持续关注远创人才网(www18jobs.com)的相关公告。以上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六)查询网站: 远创人才网:www.18jobs.com 附件:《健康承诺书》 立即报名 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6日
2020
06-23
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长丰县城乡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因“长丰县城乡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发展和运营需要,现委托“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附件1:2020年长丰县城乡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人员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行为;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本职工作; 4、身体和身心健康,热爱长丰公交事业和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职业道德,能够吃苦耐劳,服从公司安排; 5、“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 6、工作经历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7、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和明显不良嗜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犯罪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适合从事本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1、考生登录远创人才网(www.18jobs.com)注册会员即可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9:00—2020年7月6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时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7月7日16:00前登录远创人才网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7月8日18:00前通过远创人才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报考人数相应调整岗位,以公告为准。 考生于2020年7月10日1:00至24:00直接从远创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1、笔试 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9:00-10:30 《综合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 (1)《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语文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计算机基础知识等。以上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结束后7天内在远创人才网上公布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测试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不符,则取消面试资格),并在远创人才网(www.18jobs.com)公布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测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远创人才网上通知的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3)1寸白底照片2张; (4)工作经历对应时段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5)网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6)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测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创人才网(www.18jobs.com)网站公告为准。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现行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 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5∶5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优先录用条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在远创人才网(www.18jobs.com)公布。 (五)体检和政审 对初选人员先进行体检,后进行政审考察。体检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程序和标准执行。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招考方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与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政审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初选人员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在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远创人才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者被确定为本次公开招聘的录用人员。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在体检、政审、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按考试合成总成绩及前述重分处理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录用 (一)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安排上岗,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六、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与长丰县城乡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全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予以办理解聘手续。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招聘人员薪酬依据岗位职责和相关条件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其他 (一)笔试费45元/人、面试费80元/人。 (二)建立考生成绩档案。对参加本次招聘并完成面试的所有考生进行登记造册,招聘结束后,如有人员空缺,可依据相关程序,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及前述重分处理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充。 (三)后续所有通知方式以网站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不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所有通知公告信息以远创人才网发布为准。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51-67102637 (五)查询网站: 远创人才网(www.18jobs.com) 政府岗位考试网(www.52pta.com) 立即报名 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
2020
06-01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肥西县总工会、肥西县数据资源局、肥西县融媒体中心、肥西县林业和园林中心委托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与面试(或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附件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已毕业高中及以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生不得报考)。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 8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8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8日以后出生); 8.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远创人才网(www.18jobs.com)。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20年6月8日9:00至2020年6月14日16:00,逾期不予办理。 考生登录远创人才网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报名考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6月15日16:00前登录远创人才网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及时通过网站线上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网上缴费截止到2020年6月16日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生于2020年6月18日1:00至2020年6月19日24:00直接从远创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或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1、笔试 报考20060101岗位、20060102岗位、20060103岗位,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报考20060104岗位、20060105岗位,笔试科目为《驾驶科目一》。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占合成成绩60%。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笔试结束后7天内在远创人才网上公布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名额5人以下的岗位1:3比例,招聘名额5人以上的岗位按1:2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并在远创人才网(www.18jobs.com)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入围的人员,需在远创人才网上通知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2张1寸白底彩照、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20060104岗位、20060105岗位需提供),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 在办理资格复审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现场发放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3、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其中报考20060104岗位、20060105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路考),满分100分,占合成成绩40%,现场公布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某一岗位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形不成竞争,其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不能按时参加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书所公布的为准。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在远创人才网(www.18jobs.com)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对初选人员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体检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程序和标准执行。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成绩并列,按前述确定初选人员的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如拟聘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合成总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按前述确定初选人员的办法执行)。 (五)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远创人才网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委托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派遣到相关单位工作。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管理与待遇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委托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 2、聘用人员待遇。根据《肥西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肥人社秘【2019】209号)规定,试用期工资标准为3200元/月,试用期限3个月;转正后工资标准为每月4000元,其中基本工资2500元,绩效工资1500元。社会保险按照省、市、县下发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文件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费80元。 (二)建立考生备选库。此次招考,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前述确定初选人员的办法进行补录(补录有效期为自录用时间一年内,逾期不再补录)。 (三)咨询电话: 0551-68838719(县总工会) 0551-68830998(县数据资源局) 0551-68260823(县融媒体中心) 0551-68835006(县林业和园林中心) 0551-67102637(远创人才网) (四)上述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公司发布的信息为准,请持续关注远创人才 网(www18jobs.com)的相关公告。以上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六)查询网站: 远创人才网:www.18jobs.com 政府岗位考试网:www.52pta.com 附件:2020年肥西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 立即报名 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日
2020
05-15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蜀山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103个。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103个。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一:《蜀山区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表》。 (一)招聘对象除需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外,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中如“35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各招聘岗位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陆远创人才网(www.18jobs.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10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6月11日16:00前登录远创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笔试费用缴纳。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6月12日16:00前登录远创人才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的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13日9:00至16:00改报一次其他岗位。如不改报其他岗位,将在考试报名后退回所收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请报考人员于指定时间登录远创人才网(www.18jobs.com)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本次招聘准考证打印时间及笔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远创人才网发布的通知,按时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历史、科技、行政、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内容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平台发布的打印准考证的相关通知。 3、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远创人才网、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fss.gov.cn/SortHtml/1/List_153.html)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件、材料:网上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2张1寸白底彩照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留存)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地址: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46号东方大厦5楼)。 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同时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现场宣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公布内容为准。 (五)确定拟聘人员 1、笔试、面试成绩按5:5合成。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中优先条件的,以优先条件决定取舍;同时具备优先条件的或岗位未设置优先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取舍)。 2、初选人员名单在远创人才网、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标准参照有关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需要提供介绍信的,可前往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46号东方大厦5楼)领取。 3、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确定拟聘用人员的方式决定取舍)。 4、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远创人才网、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人员被确定为本次公开招聘录用人员。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派到蜀山区各单位工作。聘用人员入职手续由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办理。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聘人员经费依据岗位职责核定,每人每年不超过7万元(含社会保险和服务费)。 五、其它 (一)笔试准考证打印及后续考试安排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远创人才网发布的公告。 (二)笔试费用45元,面试费用80元。 (三)咨询电话:0551-67102637。 (四)建立考生成绩档案。对参加本次招聘并完成面试的所有考生进行登记造册,招聘结束后,如有人员空缺,可依据相关程序,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充。补充有效期为半年。 附件一:蜀山区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表 立即报名 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5日
2021
01-28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于2021年1月21日至3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南粤春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紧扣“送温暖留心、强政策留岗、稳生产留工、优服务留人”目标,聚焦外省在粤异地务工人员、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以及疫情防控相关、重点产业链、重大投资项目等重点企业,结合人社职能推出六大实招。加大稳岗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国家规定实施稳岗返还。放宽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到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参保职工30人以上的,裁员率放宽到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支持各地用好相关资金稳岗位、促就业、保生活。鼓励发放留岗红利鼓励企业向春节期间在岗的务工人员发放“留岗红包”、节日补助等。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向企业或留岗人员发放留岗补贴。对已申领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的企业,鼓励其按规定为留粤待岗的外省务工人员发放过节期间生活补助。全力保障合法权益指导企业合理安排节日期间在岗员工休息休假,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和加班费。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留粤过年的务工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维权服务。依托省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及时审核处理平台欠薪线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优化招聘对接服务发挥全省重点企业用工调度平台作用,帮助节日期间用工需求较大的企业提前对接放假较早、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促进共享用工余缺调剂。组织开展24小时不打烊的“南粤春暖”网络招聘活动,提供不间断的线上供求匹配服务;根据疫情防控和企业需要,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线下招聘活动。组织技能提升培训依托“腾讯课堂”等线上培训平台开展“春节就地过年,免费在线学习”专项活动。开发“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相关线上培训课程,积极组织留粤人员参加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对企业春节期间组织的技能培训及竞赛给予适当补贴。对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的企业职工获得符合条件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关心关爱留粤人员鼓励各地为留粤务工人员发放年货慰问包,组织开展年俗体验、免费乘坐公交、参观景区、观看表演等。引导企业组织开展线上拜年、内部小型联欢等活动,改善春节期间留粤员工用餐,丰富文体娱乐活动。延长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及时按规定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和托底安置,确保困难群体“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下一步,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将以实施南粤春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细化举措,加强政策配套,广泛组织发动,强化工作调度,全力动员外省务工人员留粤过年,鼓励企业稳定生产留工。同时,节后还将联合输出地加强对已返乡务工人员的组织引导,通过开行专车专列等方式,确保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粤返岗,保障企业生产用工平稳,促进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2021
01-28
1月23日,甘肃省“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暨2021年“春风行动”启动仪式举行。此次专项行动的服务对象为就地过年的务工人员,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重要医用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保障城市运转、重点产业链等企业以及重大投资项目相关企业和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在接下来的2个月里,甘肃各级人社、工信、民政等部门,将围绕务工人员就地过年有关怀、用工单位开工复工有保障、农村劳动力节后务工有支持三个方面做好服务,确保员工健康安全、企业生产有序、就业形势积极稳定。倡议务工人员在务工地就近过年,稳在岗位,能不返乡就不返乡,以视频连线、电话问候、短信交流等方式向亲朋好友传达问候和祝福。同时,鼓励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安排文化娱乐活动等措施,落实好加班工资、错峰休假等待遇保障。强化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及服务供应保障,确保企业和务工人员正常生产生活;及时开展就业形势监测分析,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驻外劳务机构会主动与当地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加强沟通,公布联系电话,确保春运期间24小时电话畅通不断线。甘肃人社部门将持续开展线上招聘活动,有序组织线下服务,举办特色鲜明的专场招聘,促进人岗匹配。同时,将面向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开展“131”服务,即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和1个培训项目,尽最大努力帮助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实现就业。
2021
01-28
2020年以来,新疆塔城地区人社部门始终把扶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采取多项措施强力推进全地区人社扶贫提质增效。精准对接助脱贫。对全地区城乡贫困家庭16616户建档立卡户制定“一人一策”就业精准援助方案,按照“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原则,使有劳动能力的29428名建档立卡户实现就业。搭建平台促增收。引导培育就业扶贫车间、打造创业扶贫基地,帮助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037人,完成自治区目标任务1600人的127%。技能培训“拔穷根”。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累计培训贫困劳动力5103人次,完成自治区目标任务2000人的255%。托底安置“兜底线”。聚焦特殊贫困群体,扎实推进社会保险扶贫工作落细落实,将79083名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统筹,实现了应保尽保,对符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11659名贫困人员实行100%领取。
2021
01-27
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工商联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留京过年期间稳定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从用心留人、用岗留人、用薪留人、用情留人四个方面明确相关要求和措施,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保障,支持用人单位生产经营,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确保在京务工人员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通知》明确,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指导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好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等职工群众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并依法足额支付工资。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重、需要不间断工作的用人单位,在确保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协商制定职工春节错峰放假、弹性休假、薪酬标准等计划,落实职工合法权益。《通知》指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稳就业服务。指导用人单位稳定外来务工人员在京过节期间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利用“共享用工”平台,引导余缺调剂,促进企业间用工平衡。指导用人单位通过工会组织与外来务工人员协商春节期间工资待遇、灵活用工方式等,稳定就业岗位。《通知》提出,利用媒体、网站和微信等平台,重点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大力开展健康宣传工作,倡导外来务工人员留在务工地过年,提升疫情防护、防控意识。同时,本市各级工会、各级企联和工商联还将组织“送温暖”活动,慰问坚守岗位的外来务工人员,鼓励用人单位关心关爱外来务工人员。
2021
02-03
(2003年9月4日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号公布 根据2005年5月24日《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5年4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9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管理,维护人才市场秩序,促进人才市场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许可设立的人才中介机构。 第三条 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和在中国成立的商会等组织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 第四条 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 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正当经营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商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审批、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六条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熟悉人力资源管理业务的人员,其中必须有5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二)有与其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资金和办公设施; (三)有健全可行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四)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应当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第八条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书面申请及可行性报告; (二)管理制度草案与章程;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四)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所列的申请材料凡是用外文书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接到设立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申请报告之日起20日内审核完毕,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批准同意的,发给《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审批机关应在行政机关网站上公布审批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以及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名录等信息。 第三章 经营范围与管理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根据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资金、人员和管理水平情况,在下列业务范围内,核准其开展一项或多项业务: (一)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二)人才推荐; (三)人才招聘; (四)人才测评; (五)人才培训; (六)人才信息网络服务;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必须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行业道德,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十二条 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招聘人才出境,应当按照中国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其中,不得招聘下列人才出境: (一)正在承担国家、省级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二)在职国家公务员; (三)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支援西部开发的人员; (四)在岗的涉密人员和离岗脱密期未满的涉密人员; (五)有违法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或者需经批准方可出境的人员。 第十三条 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经营场所,应当自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人事行政部门。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依法指导、检查和监督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其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依法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可以查阅或者要求其报送有关材料。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应接受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布。 第四章 罚则 第十五条 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不依法接受检查,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欺骗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以1000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采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 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批和管理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侵犯单位、个人和合资各方合法权益的,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投资设立人才中介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涉及外籍人员业务活动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1
02-0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网络招聘服务,促进网络招聘服务业态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就业和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网络招聘服务,是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以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平台内经营、自建网站或者其他网络服务方式,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的求职、招聘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三条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网络招聘服务的综合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网络招聘服务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网络招聘服务实施管理。 第四条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网络安全和信息保护等义务,承担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 对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的,按照规定给予补贴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 第六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加强网络招聘服务标准化建设,支持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行业协会参与网络招聘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 第七条 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章程的规定,加强网络招聘服务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公平竞争。 第二章 网络招聘服务活动准入 第八条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应当符合就业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电信和互联网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应当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条 对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其服务范围中注明“开展网络招聘服务”。 第十一条 网络招聘服务包括下列业务: (一)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 (二)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 (三)举办网络招聘会; (四)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 (五)其他网络求职、招聘服务。 第十二条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终止网络招聘服务的,应当自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变更、注销。 第十三条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在其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行终止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应当提前30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及其变更、注销等情况。 第三章 网络招聘服务规范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用工类型、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网络招聘信息,应当合法、真实,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前款网络招聘信息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 第十六条 劳动者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网络求职,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基本信息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等情况。 第十七条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备的网络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对用人单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一)用人单位招聘简章; (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三)招聘信息发布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委托证明。 用人单位拟招聘外国人的,应当符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其发布的网络求职招聘信息、用人单位对所提供的网络招聘信息应当及时更新。 第十九条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以欺诈、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应当明示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二十条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采取技术措施或者其他必要措施,确保招聘服务网络、信息系统和用户信息安全。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时收集、使用其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招聘服务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个人公民身份号码、年龄、性别、住址、联系方式和用人单位经营状况等信息。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对网络招聘服务用户信息保护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第二十二条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网络招聘服务有关投诉、举报制度,健全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有效的联系方式,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投诉、举报。 第二十四条 以网络招聘服务平台方式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服务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服务质量保障、求职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鼓励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措施,保证其网络招聘服务平台的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网络招聘服务安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第二十五条 以网络招聘服务平台方式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其营业执照、地址、联系方式、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第二十六条 以网络招聘服务平台方式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招聘信息、服务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招聘信息、服务信息保存时间自服务完成之日起不少于3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方式,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的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提升网络招聘服务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第二十八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网络招聘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网络招聘服务违法失信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第二十九条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公示或者引导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公示年度报告的有关内容。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对网络招聘服务的监管时效和能力。 第三十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畅通对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有关举报投诉。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擅自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未书面报告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 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公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信息,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明示有关事项,未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未依法履行信息审查义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无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未依法进行信息收集、使用、存储、发布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履行核验、登记义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履行招聘信息、服务信息保存义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九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021
02-03
(2001年9月11日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号公布 根据2005年3月22日《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5年4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9年12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根据2019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优化人才资源配置,规范人才市场活动,维护人才、用人单位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人才市场管理,是指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用人单位招聘和个人应聘以及与之相关活动的管理。 人才市场服务的对象是指各类用人单位和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人才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 第四条 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人才市场的综合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监督管理人才市场。 第二章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中介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专营或兼营的组织。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人才市场发展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六条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 (二)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四)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本规定第六条的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但学历证明除外。其中设立固定人才交流场所的,须做专门的说明。 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第八条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审批。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其直属在京事业单位和在京中央直管企业、全国性社团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由人事部审批。中央在地方所属单位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由所在地的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征得原审批机关的书面同意后,由分支机构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许可制度,并在行政机关网站公布审批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以及批准设立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名录等信息。 第九条 审批机关应当在接到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报告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核完毕,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批准同意的,发给《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专营或兼营人才信息网络中介服务的,必须申领许可证。 第十一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二)人才信息网络服务; (三)人才推荐; (四)人才招聘; (五)人才培训; (六)人才测评;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审批机关可以根据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所在地区或行业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自身的设备条件、人员和管理情况等,批准其开展一项或多项业务。 第十二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开展经营业务活动,不得超越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从事中介活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作虚假承诺。 第十三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公开服务内容和工作程序,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审批机关负责对其批准成立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依法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可以查阅或者要求其报送有关材料。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接受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审批机关应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五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改变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以及停业、终止等情形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建立行业组织,协调行业内部活动,促进公平竞争,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职业道德,维护行业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人事代理 第十七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在规定业务范围内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从事各类人事代理服务。 第十八条 开展以下人事代理业务必须经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授权。 (一)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二) 因私出国政审; (三) 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 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 (五) 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 (六) 其他需经授权的人事代理事项。 第十九条 人事代理方式可由单位集体委托代理,也可由个人委托代理;可多项委托代理,也可单项委托代理;可单位全员委托代理,也可部分人员委托代理。 第二十条 单位办理委托人事代理,须向代理机构提交有效证件以及委托书,确定委托代理项目。经代理机构审定后,由代理机构与委托单位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个人委托办理人事代理,根据委托者的不同情况,须向代理机构提交有关证件复印件以及与代理有关的证明材料。经代理机构审定后,由代理机构与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第四章 招聘与应聘 第二十一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应当制定相应的组织实施办法、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对参加人才交流会的招聘单位的主体资格真实性和招用人员简章真实性进行核实,对招聘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参加人才交流会、在公共媒体和互联网发布信息以及其他合法方式招聘人才。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应当出具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并如实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数量、岗位和条件。 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不得以民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工作的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聘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招聘条件。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不得有欺诈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谋取非法利益。 第二十五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各种形式、在各种媒体(含互联网)为用人单位发布人才招聘广告,不得超出许可业务范围。广告发布者不得为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或无许可证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布人才招聘广告。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不得招聘下列人员: (一)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二)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 (三)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 (四)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第二十七条 人才应聘可以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才信息网络、人才交流会或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等形式进行。应聘时出具的证件以及履历等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第二十八条 应聘人才离开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遵守与原单位签定的合同或协议,不得擅自离职。 通过辞职或调动方式离开原单位的,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辞职、调动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十九条 对于符合国家人才流动政策规定的应聘人才,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应聘人才提供证明文件以及相关材料,不得在国家规定之外另行设置限制条件。 应聘人才凡经单位出资培训的,如个人与单位订有合同,培训费问题按合同规定办理;没有合同的,单位可以适当收取培训费,收取标准按培训后回单位服务的年限,按每年递减20%的比例计算。 第三十条 应聘人才在应聘时和离开原单位后,不得带走原单位的技术资料和设备器材等,不得侵犯原单位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与应聘人才确定聘用关系后,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签定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停办,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第三十三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不依法接受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可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权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办,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停业整顿。 第三十五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接受代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予以警告,限期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的,招聘不得招聘人员的,以及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或采取欺诈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个人违反本规定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广告发布者发布虚假人才招聘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第三十七条处罚。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发布广告、广告发布者为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或无许可证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第三十九条 人才中介活动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1996年1月29日人事部发布的《人才市场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号)同时废止。
2021
02-03
(2003年9月4日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号公布 根据2005年5月24日《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5年4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9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管理,维护人才市场秩序,促进人才市场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许可设立的人才中介机构。 第三条 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和在中国成立的商会等组织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 第四条 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 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正当经营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商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审批、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六条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熟悉人力资源管理业务的人员,其中必须有5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二)有与其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资金和办公设施; (三)有健全可行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四)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应当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第八条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书面申请及可行性报告; (二)管理制度草案与章程;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四)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所列的申请材料凡是用外文书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接到设立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申请报告之日起20日内审核完毕,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批准同意的,发给《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审批机关应在行政机关网站上公布审批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以及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名录等信息。 第三章 经营范围与管理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根据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资金、人员和管理水平情况,在下列业务范围内,核准其开展一项或多项业务: (一)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二)人才推荐; (三)人才招聘; (四)人才测评; (五)人才培训; (六)人才信息网络服务;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必须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行业道德,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十二条 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招聘人才出境,应当按照中国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其中,不得招聘下列人才出境: (一)正在承担国家、省级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二)在职国家公务员; (三)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支援西部开发的人员; (四)在岗的涉密人员和离岗脱密期未满的涉密人员; (五)有违法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或者需经批准方可出境的人员。 第十三条 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经营场所,应当自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人事行政部门。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依法指导、检查和监督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其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依法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可以查阅或者要求其报送有关材料。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应接受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布。 第四章 罚则 第十五条 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不依法接受检查,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欺骗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以1000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的,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采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 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批和管理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侵犯单位、个人和合资各方合法权益的,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投资设立人才中介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涉及外籍人员业务活动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1
02-03
小编分享“下班沉默症”,指上班时侃侃而谈,聚会应酬时笑容满面,回到家却疲惫懒言,面对亲友麻木冷淡的症状。“下班沉默症”者在上下班时间判若两人,对正常的情感交流避之不及,甚至拒绝亲友的抚慰,进入了交际怪圈。八成上班族有“下班沉默症”2012年8月,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2750人进行一项调查,结果显示,83.1%的受访者坦言自己不同程度上有“下班沉默症”,63%的人担心“下班沉默症”会让人对生活失去热情。受访者中,“80后”占50.1%,“70后”占30.9%;45.5%的人居住在大城市,28.9%的人住在中等城市。对于这一调查结果,不少人深有同感,表示下班后把沉默当成休息,“累得都不想说话”,“别说沉默了简直就想沉睡”。为什么会“下班沉默”?上班时为达到工作要求,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人们往往需要付出更多精力去跟人交流,这样上一天班会觉得很累,回到家就想安静地休息。心理专家表示,很多人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都有这种回家后“累得说不动话了”的感觉,于是就表现出少言寡语或冷淡麻木的状态,但如果这成为一些人习惯性的休息方式,他们将来即使有精力进行交流,也不会这样做了。另外,在工作、应酬和家庭中,人们扮演的角色不同。在角色转换时,人们往往会忽略家庭角色对人的期望,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休息方式,没有很好地考虑家人的感受。此外,每个人精力都有限,工作繁重或急切希望有所成就的人,会把精力更多地放在工作上,而没有充足精力去关注家庭生活。对安静环境的需要可能导致他们对亲友表现出沉默、冷漠的状态。“下班沉默症”会有哪些影响?偶尔“沉默”属正常现象上班时,与同事、客户谈笑风生,回到家却连一句话都懒得说;聚会应酬时,应对自如,却与亲友疏于往来。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这种被称为“下班沉默症”的人群正以扩大之势在中青年白领中蔓延。心理专家表示,如果只是偶尔感觉身心俱疲进而不愿意交流,这属于正常现象。判断“下班沉默症”是否“病变”,主要看这种情况是否持续一段时间,而且已经很难控制自己的行为,需要寻求外界帮助改变现状。而且,每个人性格不一样,性格内向与性格外向的人遭遇压力表现与释放的方式本身就存在差异,如果你肯定自己的沉默是暂时性的,而且是积极地在修复情绪,那就完全可以不必担心。长期发展易对生活失去热情虽然有些人下班后通过沉默的方式补充自己的情感资源,但这种自我保护可能会起到相反的效果。长期“下班沉默”可能形成逃避情感交流的惯性,破坏必要的社会关系网络,会让人无心关注生活细节,对生活失去热情,进而导致抑郁症等更严重的心理问题,甚至引发身体疾病。而且,实际上,与家人聊天、参加聚会是转移注意力、缓解工作压力的好方式。一句“不想说话”强过什么都不说要想克服一种负面情绪首先就要学会接纳它,对‘下班沉默症’也是一样。首先你要意识到自己回家就保持沉默是一种负面的情绪,要重新思考自己每日在外面辛苦打拼的终极目的是什么。然后,有意识地去和家人沟通。如果真的感觉特别累,可以进门就说‘今天真是太累了,现在一句话都不想说。让我先进屋缓一缓啊。’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却能让沉默变得不消极,也容易让家人理解、体谅自己的心情。此外,每天进家门之前最好学会深呼吸,给自己一点时间转换好自己的角色。现在很多人都在“消极休息”而不是“积极休息”。一个人盯着电视看到深夜,或者守着电脑一个人打游戏、发微薄都是“消极休息”。从心理学角度说,一个人想要和谐幸福,不管多么困难都要回到现实中来解决自己的问题。想要克服“下班沉默症”学会“积极休息”很重要。散步、运动、深呼吸、瑜伽等方式能释放躯体的紧张,是积极的休息方式。而且,这种运动最好和家人一起进行,这样效果会更好。心理调节甩掉“沉默症”努力关注生活细节,寻找生活乐趣。重视情感交流,主动与亲友沟通,跳出交际怪圈。主动改变不良生活方式,选择对自己真正有效的解压方法。对于工作劳累而“下班沉默”的人,亲友应在适当的时间适当介入,不要在其烦躁或疲劳时强制交流。同时,亲友要重视日常的关怀,学会倾听,认真体会对方感受,给重压下的对方更多理解和关怀。用人单位应提高对人性化管理的重视,对单位员工给予工作和生活同样的重视。给员工更多的休息放松时间,或者向西方很多国家那样,组织一些让员工及其亲友共同参与的活动或聚会,促进情感交流。来源:互联网(版权归原所有,如有疑问,联系删除)
2021
02-03
员工跳槽是很常见的现象,所以大部分的员工都会想要选择跳槽的最佳时机。下面小编为您精心推荐了企业员工跳槽的最佳时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般来说,每年会有两个跳槽的黄金期,一个是春节后三四月份,一个是秋高气爽的九十月份,所以在招聘行业有金三银四,金九银十的说法。 每年的春节后的三四月份都是一个跳槽的高峰期,年终奖也发了,一年的工作也结束了,正好可以开启一段新的职业旅程。而且很多公司在新年后会开展新的计划,启动新的项目,都是最缺人的时候,会有很多的岗位需求释放出来,而且由于春节后跳槽的人多,导致公司很多职位出现空缺,这样又会多出一些岗位需求,这时跳槽选择的机会也会比较多。所以春节后跳槽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现在传统的春节后跳槽有向前移的趋势,很多企业在元旦前后的12月、1月就开始猎聘人才,这样春节一过就能入职,及时补充企业的人力资源。部分职场人有离职打算后,也会春节前就提前看机会,约面试,找下家,这样拿到offer节后就能直接去新东家上班,可以安稳的过个好年,不用那么焦躁。 另一个跳槽的旺季是九十月份,一是高校毕业生首次就业不理想,他们一般在6月、7月离校开始第一份工作,很多毕业生迫于就业压力选择的第一份工作入职后发现并不适合他们,所以工作一段时间后就选择了跳槽;二是在年初求职旺季的时候,很多求职者达成就业意向,试用期过后企业并没有履行当初承诺的待遇,这部分求职者也集中在秋季跳槽;三是部分企业会根据业务需求,为了迎接冬季节庆(双十一、感恩节、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都集中在冬季)的消费高峰,在秋季进行大规模招聘以加强企业人手,提高生产销售能力。此外,经过了酷暑,9月气候适宜,一些在职者也愿意在闲暇时间在市场上寻觅更好的工作机会。九十月份还是传统的校园招聘旺季,很多公司在校招的同时也会释放一批社招的岗位出来。 对个人而言,跳槽的最佳时机还可以考虑在一些大型项目成功之后,在个人或公司业绩最辉煌的时候,在声誉达到顶点的时候,这时候跳槽,是身价最高的时刻,因为带着巨大的光环,个人价值往往能达到最大的体现,职业发展也能获得巨大的提升。 员工跳槽的时机 1.年终奖在手 想跳槽,首先要把年终奖拿到手之后才走。因为年终奖可是一笔不小额的数目,少则是一个月的工作,多则是几个月的工资。有良心的老板是不会看着你拖家带口没钱过年的。所以如果你以及决定离开这家公司,那么你就耐心的等待年终奖拿到手吧,然后回家舒舒服服过个年,也不用担心只有7天假期,想住几天住几天,错过春运之后的时间再回来找工作,新的一年新气象。惬意无比! 2.7-9月 每一年的7-9月是毕业生大潮涌上社会的季节。此时的企业们也都在吸收新的血液,你不妨也加入这个浩浩荡荡的大军,趁着市场火热,也下来热热身。而且此时没有经验的毕业生们,则刚好能衬托出你的经验,如果是同等岗位,不考虑薪资问题,你绝对有竞争力。 3.春节后 和年终奖同理。很多人都是过完春节,一年之计在于春,很多人开始扛着行李出来找工作了,打算开始新的一年新的人生。所以这时企业也是招聘的高潮期。此时市场上人来人往,大家都在跳来跳去,机会更加多。 4.和同事相处不理想 如果和同事有严重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冲突,或者你觉得这个集体你实在是不合适,那么就别勉强自己。该跳就跳吧,毕竟每天都要坐八小时的地方,如果相处不愉快,那是非常糟糕的事情。 5.已经找好了新单位 如果你下家已经找好了,那么还等什么呢,快走啊! 6.原公司迟迟不涨工资 你的单位效益不太好吧?如果效益好,那么就是你的老板认为你没有创造值得涨工资的价值。当你跟老板谈过,老板依然没有意向的时候,别等了,可以跳槽了,这家单位恐怕发展空间就此望到头了。 7.工作压力大 当你每天要12个小时工作,不同的挑灯加班,不停地应酬,你的身体已经严重透支,那么你要警惕,是时候根据自己积累的经验换一份工作了。毕竟身体是自己的,赚再多的钱要有命花才行。今年名企高管过劳死的新闻不断,年纪轻轻就要遭此厄运,自然是因为不爱惜自己身体造成的。 8.发现自己没有进步 在一家单位,如果你一直是在吃老本,用以前学的东西来填补工作,在工作中却学习吸收不到新的东西,那么你也该离开了。停滞不前是人生的一大禁忌。所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一直不进步就会被社会所淘汰,这个企业一直无法让你学到新的东西说明这个企业也面临着被淘汰的危机。 跳槽的方法 1、知己知彼:查阅与目前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自己是否受到违约金或竞业壁止等条款影响、离职手续办理难易程度等,做到心中有数; 2、尽可能收集新公司的信息以及可能要求自己提供的项目,做到有备无患; 3、设计简历:准备一份职业化的简历,你可以寻求职业顾问的帮助; 4、有时候根据自己的工作经历和能力,使用猎头公司应聘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策略; 5、递交辞呈:向原公司递交辞职信,做好离职过渡期的安排。记住千万在拿到“Offer Letter”以后再递交辞职信; 6、与人为善:虽然你应聘成功了,虽然你可能“痛恨”原来的公司,但是也不要在背后恶言冷语,你哪天还会“用”到原来的公司,这谁也说不准。来源:互联网(版权归原所有,如有疑问,联系删除)
2021
02-03
网友表示:这种情况最好不要写入简历。因为短暂的工作经历会让HR怀疑你的稳定性和忠诚性,如果时间短到和试用期的时间差不多,那么会引发HR对你工作能力的质疑。你需要考虑这段工作经历是否值得出现在简历上,毕竟简历是让你获得面试机会的“钥匙”,或许你是因为非工作原因而离开之前的公司,但这是HR通过简历所不能看到的。所以,不要把短暂的工作经历写到你的简历上。但是如果你拿到了面试机会,并且有强烈的愿望想进入到这家公司,那在面试过程中可以坦诚地解释短暂工作经历的原因。一般来说,只要不是频繁地跳槽造成工作经历过短,HR是不会因为一次特殊情况而全盘否定掉你本身的价值。来源:互联网(版权归原所有,如有疑问,联系删除)
2021
02-03
写简历不仅是为了展示自己,更多地是为了让招聘方看到你适合岗位的特质,包括相关的工作经验、出色的技能及合拍的性格等。研究目标岗位的招聘要求,让简历匹配度更高,是提高简历命中率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建议你可以这样做: 1.通过解读招聘要求、理解岗位职责,围绕着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来陈述自己分阶段积累的工作经验、拥有的软技能,如:领导力、沟通协作力等。与应聘的目标岗位特别匹配的经历可以详细叙述,比较不相关的经历可以简略描述,表述有轻重。 2.招聘要求中的关键词及提到的技能,如果你也正好拥有,请在简历中明确体现出来,不仅能增加简历被检索到的几率,也能快速让HR了解你的匹配度。 3.简历一定要简洁直观且不失重点,牢记“阅读者为王”的原则,有条理、不繁杂、不啰嗦,让招聘方看到你清晰的思路和严谨的态度。 4.如果对目标企业十分心仪,可以进一步研究其企业性质及企业文化,并在简历中凸显自己与其匹配的性格特质及能力。如有外企在招聘要求中特别强调其价值观—结果导向、精益求精,那你在描述工作经历和内容时,需盘点和匹配与这些软性能力相关的工作事例。来源:互联网(版权归原所有,如有疑问,联系删除)
Education and training center
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服务全国300+城市,直营连锁分支机构覆盖上海、安徽、云南、广西、江西、福建、天津、山东、新疆、湖南、浙江、河南、宁夏等省会城市及直辖市,集团运营总部设在安徽(目前安徽17个地市均设立直营分公司),营销总部位于上海,营销分部将设立在北京、广州及深圳;集团并将每年以10+城市的直营发展速度,建立全国34个直营省级公司,333个直营分公司。
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中国服务外包百强企业、2018亚太人力资源开发与服务博览会创新奖、中国最具成长性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机构、安徽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突出贡献企业、人力资源服务AAA级信用机构、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中国外包产业最佳创新实践奖、中国科技服务业最佳平台服务创新奖、通过IS09001国际质量认证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CCE认证、中国著名劳务派遣品牌机构、文明单位、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安徽省首家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2017年度安徽服务外包BPO企业十强、2020中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0强、安徽省服务业百强企业、2020合肥服务业企业20强、2020年合肥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2020亚太人力资源开发与服务博览会企业文化建设案例奖、2020年年度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2020年度十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自主开发人才库信息系统、招聘求职网站、招考系统、CRM、办社保网、HROSaaS等互联网平台为远创人力资源集团服务全国300+城市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技术支持,实现异地在线派单、在线结算、数据共享,全国省级公司、分公司、供应商业务交互服务功能,保障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企业服务品质,不断提升“一地签约,服务全国”的标准和质量。
服务全国300+城市,直营连锁分支机构覆盖上海、安徽、云南、广 西、江西、福建、天津、山东、新疆、湖南、浙江、河南、宁夏等省 会城市及直辖市,集团运营总部设在安徽(目前安徽17个地市均设立 直营分公司),营销总部位于上海,营销分部将设立在北京、广州及 深圳;集团并将每年以10+城市的直营发展速度,建立全国34个直营 省级公司,333个直营分公司。
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中国服务外包百强企业、2018亚太 人力资源开发与服务博览会创新奖、中国最具成长性人力资源外包服 务机构、安徽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突出贡献 企业、人力资源服务AAA级信用机构、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安徽 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中国外包产业最佳创新实践奖、中国 科技服务业最佳平台服务创新奖、通过IS09001国际质量认证企业、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CCE认证、中国著名劳务派遣品牌机 构、文明单位、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安徽省首家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 中心、2017年度安徽服务外包BPO企业十强、2020中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0强、安徽省服务业百强企业、2020合肥服务业企业20强、2020年合肥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2020亚太人力资源开发与服务博览会企业文化建设案例奖。
自主开发人才库信息系统、招聘求职网站、招考系统、CRM、办社 保网、HROSaaS等互联网平台为远创人力资源集团服务全国300+城 市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技术支持,实现异地在线派单、在线结算、数据 共享,全国省级公司、分公司、供应商业务交互服务功能,保障不同 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企业服务品质,不断提升“一地签约, 服务全国”的标准和质量。
Establish Industry Benchmark and Create Global Brand
树行业标杆 创全球品牌
工信部备案:皖ICP备11013586号 皖公网安备 34010202600343号
Powered by 远创人力资源集团 All Rights Reserved.
全国服务热线:400-800-7668
集团官网:www.ycmtc.com
总部: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46号东方大厦5、6层
Powered by 远创人力资源集团 All Rights Reserved.